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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这一遭,这大块头倒是愿意和我沟通了,一番了解下,原来大块头是这附近的猛兽,肚子饿了就出来狩猎,很不巧,我是它碰到的第一只猎物。
不过现在嘛,自然是狩猎不成了,那“帮手”一爪将它抓伤,如今它是饥饿无力,身上又受了重伤,能活着就算运气好的了。
我一寻思,这机会不就来了吗?
这可是森林之友第一次发挥效用,自然不能就这么放过它。
用自己种植的蔬果为诱饵与大块头约法三章,大块头本就是为了食物才出来狩猎的,见到吃的就不管三七二十一。
一番吃饱喝足后,它突然想起来问起我的来历了。
这倒是让我有些为难,总不能说我是来这里当岛主,来统治你们的吧,不行,得换个说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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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着这呆头呆脑的大块头,像极了小时候那个说啥就信啥的小表弟,说起来,那小家伙对特摄剧中的英雄可憧憬了,总是喊着要当什么打怪兽的大英雄。
英雄?对了,我灵机一动,和大块头讲述了一些即兴编造的故事,比如岛上的邪恶势力,英雄救世云云。
虽然这些故事对我来说过于幼稚,亲口讲出来时令我感到很羞耻,但不得不说很有效,这不,这大块头被我唬得一愣一愣的。
不知是大块头脑子缺根筋还是怎么的,竟然很快就接受了这近乎玩笑般的设定。
更甚至,竟然主动选择追随我,要和我一起踏上拯救世界的征程。
嗯,如果它的视线不狠狠地盯着我手里的蔬果的话,我还真以为它真的这么好骗。
总之,我成功收服了这能打的大块头,这下可算有保镖了,还给它取了个和我的姓很像的名字,格利菲斯。
这名字没什么特别的含义,和我的名字一样,单纯只是的一个名字而已。
我们一同寻找邪恶的源头(探索这座岛屿)、积攒力量(搜寻物资)、寻找救世至宝(寻找根本法篇章)。
当然,也不是什么地方都探索,格利菲斯对岛上的门路可了解了,地海要游泳,但我根本不会游泳,峡谷只进不出。
所以南边这两地方根本不用去,去了也白搭。
而荒野大概是我最讨厌的一个地形了,去了之后,感觉自己身上的花朵都得萎,也排除,那就只剩下密林、平原和火山可以探一探。
前两者生机勃勃,很是适合植物生长。
而后者,我火藤一族栖息着的红叶大森林同样是灼热地带,虽然环境恶劣程度比不上火山,但有天赋助力,自然不惧火山环境,倒不如说更好。
有了格利菲斯,我当即选择先占了个山头,果断干起自己的老本行,直接把初级家园当果园和花园建。
我火藤一族的种植技术本就优秀,再加上岛上的植株生命力都极其旺盛,生长周期短,两相结合下,可以说将种田流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。
不到两个月的时间,就将格利菲斯喂得红红胖胖的,都快营养过剩了。
还用火藤一族世代传承下来的制衣技术,制作了好多漂亮衣服。
上至礼服,下至睡衣,应有尽有。
啊,两个字,舒坦!
不过,时间过了这么久,也是时候,出门去探险了,要知道只待在一个地方,可完成不了隐秘任务,当不了岛主。
所幸,格利菲斯的实力也达到了首领级,岛上的大部分危险都不必怕。
至于我嘛,我可不擅长战斗,专业的事当然要交给专业的人或兽来啦。
那么,我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就是,扶风平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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