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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大家就容易接受了,事情也很快平息。
所以,那一枪是警告,不致命。
然而!
让他走,不代表让他活!
李烨能利用血浆,悄无声息的杀了四户村民,张戈也能用这招。
这是WH市,哪怕是郊区,也是丧尸遍地。
腿被打伤,血腥味扩散,闻到气味的丧尸,是这里最好的杀手!
不出意外的话,这个时间点,刘三刀已经死了。
刘芸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一点,也没把自称营长的张戈,往那么阴暗的方向去想。
直到她发现,所有人都在喝酒,张戈没有惊扰任何人,独自一人返回楼下。
然后往滴血的路径上,倒上了食用油,焚烧了血迹!
这么明显的掩盖血腥味,刘芸自然能联想到灾变初期,互联网上的一些总结。
丧尸能闻到很远的地方,发出的血腥味!
这无疑坐实了张戈是知道丧尸特性的。
他在杀人灭口!
刘芸这一瞬间,如坠冰窟。
她害怕了,怕张戈的心狠手辣。
从客观上评估,张戈实际上比那几个强J犯更危险!
四个强J犯坏得很干脆,一眼就能看出是坏人。
这种属于见面就要往死里打的老鼠,打不过就完了,打得过对方就完了。
张戈这种人,杀人杀得别人挑不出毛病,就很可怕了!
可以预见,过两天作战组在外面搜索到刘三刀的时候,一定能看出尸体上的丧尸牙印。
到时候不用动脑子都知道,是丧尸杀的。
绝对没有几个人,会联想到是张戈那一枪。
于是宣传一下,刘三刀被丧尸咬死,死了等于报应!
谁还记得,张戈打了刘三刀一枪呢?
刘芸更加明白,在越来越乱的末日,道德沦丧,法律崩溃,女性的处境,将极为弱势,拘禁、强J、杀害将越发常见。
她想自保!
她看出了张戈对她,以及刚刚气呼呼出门的王晓霜,没有任何兴趣。
在这种狠人面前,女色显然是没有前途的。
世上不缺漂亮的女人,依靠一张脸,不足以自保。
尤其是张戈拥有粮食基地几千人,以后也不会缺女人!
所以,她选择另辟蹊径的自保:“我想成立女兵!
我知道你们没有女教官,我可以担任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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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跟王晓霜谈过,以她的阅历,套一个大一女孩的话,简单加轻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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