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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平就算是个聪明人,从来都没有离开村子。
所见的人,见的事,全都是村子里的那几张熟脸,和一些鸡毛蒜皮就能闹上天的小事。
能够清楚地感知到李斯可能有什么目的,却是没有半点儿头绪。
李斯看着郑平手足无措的模样,不由地笑了出去,仿佛看到年轻时候的自己,问道:“家里有醋布吗?”
“啊?有!”
郑平明显愣了一下,确实是没有想到李斯说了那么多夸自己的话,就是为了要一块醋布,这个圈子绕的也太远了吧!
说完,他就转身回到了家里。
不一会儿,便重新走了回来,手里拿着一块醋布,走到李斯面前,脸色涨红,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给出去了。
“大人,我去林子里给你抓一只野兔吧,醋布实在是。。。”
“天马上就黑了,去林子里不安全。”
李斯一把从郑平的手里夺过醋布,然后端起饭碗,扒了一口麦饭到嘴里,又把醋布放在嘴角,吸吮着味道。
郑平就这么在一旁,看着李斯吃饭,脸色涨得越来越红。
“我跟你一样,是农家的孩子,小时候过的日子,还不如你呢,能有这么一碗麦饭吃,那就是过年了,现在不行了,跟着公子吃惯了好的,这么清香的麦饭,没有醋布调味,居然吃不下去了。”李斯放下吃干净的饭碗,随手擦了擦嘴角,自嘲道。
看着过分平易近人的李斯,这和白天见到了那个傲气十足大人,根本就不像是一个人。
郑平不知道说什么,但总觉得,他应该开口说话。
于是,他接过李斯的饭碗和醋布,信誓旦旦道:“大人放心,明天天不亮我就进林子,一定让你吃上野味。”
李斯摆摆手,笑出声来,并没有明确地拒绝,也没有明确地接受,他喊住准备送碗回去的郑平,问道:“听说过诸子百家吗?儒家,法家,兵家,道家,墨家,纵横家,名家。。。”
“没有!”郑平摇摇头。
“好!没听过好!”
郑平不明所以,没听说过不是见识短浅,怎么就变得好了。
结合此前李斯的个别表现,他开始怀疑这是个脑子不正常的,可是又不敢说出来,只能老老实实站在旁边,等着听接下来的话。
李斯笑了一阵子后,扶着树干站了起来,拍着身上的灰尘,说道:“没有听过,就没有选择的烦恼,我来帮你选,从今天起,你便是法家弟子。”
郑国糊里糊涂地就成为了法家弟子,可是他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这个家,那个家的,究竟是什么东西。
但是,他知道凡是弟子,就一定会有师父。
郑平支支吾吾地问道:“师父是。。。大人你?”
“孺子可教也!”
李斯不轻不重地夸了一句,随即神情严肃地看着眼前这个和自家儿子年纪相仿的少年,身上多出了几分严师的风范,道:“法家弟子以富国强兵为己任,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,牢记此言,今后你的一切作为必须遵守此言,若是有所违背,莫怪为师将你逐出。”
郑平初听,只觉得云里雾里,他的文化水平,仅限于认识字,连完完整整地把李斯的原话复述下来,都有些困难,更别说要完全理解这句话的涵义。
但是,他记住了其中最让他印象深刻的四个字,富国强兵。
等他回过神来,李斯已经转身走出去很远。
郑平想要追上去,最后还是忍住了冲动,就在原地跪下,朝着李斯的背影跪下,磕了三个拜师礼。
因为李斯的那句话,使得郑平心事重重,回到家里便被家人发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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