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尉迟宣在直升机上往下看,发现灯火通明的一座嘉华商厦甚是显眼。林思忠便给尉迟宣讲了这个商厦老板宋涌的发家简史。
宋涌是靠他爹起来的。他爹老宋原来是法院的。这老宋水平不怎么样,但很爱钱,于是动不动为了钱就搞些葫芦僧判葫芦案的事情。
老宋成名之作是审理某件盗窃案。
这个案子很简单。某贼入室盗窃,刚进屋女主人就回来了,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,遂一个大逼斗扇过去,一掌打翻女主人后出逃,结果跑到楼下就被抓了个现行。
检察院按入室抢劫起诉,这可是至少判十年的重罪。
后来某律师介入,这贼改了口供,说之前是屈打成招。而事实真相是:他当初是想强奸这家里的男主人,没想到女主人先回家。
刑法里强奸罪的全名是“强奸妇女罪”,这条罪名与受害者性别有直接关系。没有规定强奸男人构成犯罪。当然,对男人实行某些过分行为,可以以其他罪名来判,但问题是,这个贼根本就没见到男主人,啥事都没有发生过。
同时这律师又找到关系,联系到了老宋,许以重金。老宋见了钱如蝇子见血,自然满口应承。
于是法庭之上,辩护律师慷慨激昂,说到激动之处更是口吐白沫,认为此案关系到法律权威性。而法律权威性并不是看重判了几个人,相反是看司法人员是不是有一颗尊重法律的心。公诉人那边也是口吐白沫,差点被气死。
而老宋则客观公正地听取了两边意见,最后认为辩护意见相当合理。于是将此贼无罪释放。
公诉那边哪里肯干,但老宋有一个厉害之处是会喝酒擅喝酒,哪个领导来都让他喝的舒舒服服。结果一顿酒局下来,皆大欢喜。法律权威得以充分体现。
领导看这老宋如此胡来,便把他调离刑庭,打发去民庭,搞搞离婚诉讼之类的不那么紧要的案子,心想这总不至于再出大事了。
可老宋就是那么让人惊喜不断。
一次他审理离婚案件,男方因为女方不忠,抓了现行,起诉离婚。事实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。可女方情急之下胡乱攀扯,大喊道:
“本来是丈夫对我不忠。他说要出差一个星期,可是第三天就回来了。这才抓到的。”
旁听的人们哄堂大笑。
这老宋居然就严肃起来了。他认为,男方说出差一个星期,可是第三天就回来了,并且提前也没通知女方,这就是在故意纵容事情发生,是在“钓鱼”。这无论如何也不能称之为忠诚。再结合女方其他陈述,老宋认为双方均有过错,感情尚未破裂,不支持离婚。
这个案子更是让老宋成为风头无两的明星级人物,一时间市里流行语就是:我得给家里打个电话,不然就不忠了。
领导被他怄得苦,只好调他到办公室,跑跑腿打打杂,最重要的是陪陪酒。没想到这一下歪打正着,老宋喝酒的这个本事得以充分展现,这么一来反倒是朋友更多,人人都给几分面子。
老宋就宋涌这么一个儿子,相当不成器,一天天只知道吃喝玩乐,打架斗殴,妥妥的小流氓。老宋没办法,托关系又喝了几顿大酒,把宋涌送去当兵。转业后又给儿子开了个超市。
有一说一,这宋涌开超市开的还算是不错。很多单位看他爹面子在他这买东西,就这么宋涌搞了第一桶金。
相当关键的是,宋涌继承了他爸会喝酒会搞关系的优良基因。他抓住自己老爸能提供的各种关系,上门送礼、请客喝酒,嘴特别甜,男的领导就一口一个叔,女的领导就一口一个姨,还真是混得不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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