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如果故事就在克拉丽丝和野牛比尔的对决之后,就落下帷幕。
罗坚只能打出一个8。5分上下的评价。
因为难免有虎头蛇尾的嫌疑。
尽管他也认为,最后克拉丽丝和野牛比尔的巅峰1v1较量,称得上是合格线以上水准,但野牛比尔这个角色的塑造程度,比起汉尼拔来,差了不是一星半点。
在见识到一个“优雅”反派的魅力后,对野牛比尔这么一个只知道使用暴力的纯粹变态,罗坚已经不太看得入眼了。
拜托,做个变态也麻烦你有点个人特色好不好?
剥皮……嗯,也勉强能算吧,但区区剥皮的爱好,在吃人面前,就显得太小儿科了。
因此在经历了汉尼拔越狱的惊涛骇浪后,罗坚对后面的野牛比尔被射杀,内心多少是有点波澜不惊的。
不过,野牛比尔尽管生前没有太出彩的表现,但在死后,却仿佛给全书带来了一点灵魂层面的升华。
原因在于,人生的最后关头,书中交代了野牛比尔会变成拥有特殊癖好的原因。
他和主角克拉丽丝一样,都拥有悲惨的童年。
书名之所以叫《沉默的羔羊》,就是出于克拉丽丝带有阴影的童年,她逃离牧场的动机,就是因为她经常噩梦,被凄厉的羔羊惨叫声所惊醒。
她不顾政治层面的影响,私自行动,介入到野牛比尔的案件之中,也是为了自己内心的执着。
如果,她能够帮助到受害人,让她们不再受到伤害,也许,晚上会在她内心尖叫的羔羊声,也会就此变得沉默。
这就是《沉默的羔羊》的由来。
但同样是经历童年的创伤,留下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,野牛比尔却仿佛和克拉丽丝,走上了两个相反的极端。
野牛比尔成为了丧心病狂的连环杀人犯、剥皮狂魔,扭曲的心灵吞噬了他的全部理智,让他化身成怪癖的奴隶。
而克拉丽丝则是通过自己的努力,考取了双重学位,跻身精英阶层的门庭,并且——
亲手逮捕了野牛比尔。
对克拉丽丝而言,她在完成自己的使命后,内心的羔羊不再惨叫。
而对野牛比尔而言,他在生命的最后时刻,看见的依然是飞蛾的巨大幻象,他自己则如同一直向往火焰的飞蛾,最终还是落得个引火烧身的悲惨下场。
当两人的结局以一种鲜明又富有艺术性的笔触,呈现在所有读者面前时,让人不得不感慨,这本书的内涵,又被抬升了一个层次。
当然,对罗坚来说,他还是忘不了汉尼拔。
那个从后半部分就似乎失踪了的男人。
他逃亡去了哪里?
在他身上后续还有什么样的故事剧情展开?
他和克拉丽丝……还会再见面吗?
对汉尼拔后续动向的关心,甚至超越了对野牛比尔死亡的关注。
如果这是一部电视连续剧,只能说,男一的风头太盛,完全压过了男二,即使是女主,也在男一的面前,显得多少有点黯然失色。
但翻到书籍的最后篇章之时,罗坚原本有点失望沉寂的心,一下子就变得激动起来。
果然,他就知道,一个描写得如此出彩的反派,不会就此销声匿迹。
在书籍的最后,他再次闪亮登场。
此时的汉尼拔医生,已经出现在了一间酒店的客房之中。
在做什么呢?
听交响乐!
还是巴赫的《二部和三部创意曲》。
雅!
大雅!
成功越狱之后,他终于不再是以看书的姿势出现在读者面前了。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?别拦着我,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