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夕阳西下,天边的余晖渐渐消散,暮色四合,将定远县笼罩在一片宁静中。
在这个没有夜生活的古代,对包拯来说,这是他最为苦恼的地方了。
夜幕降临,整个县城陷入一片寂静,所有人早早地闭门歇息。
习惯熬夜的包拯,根本睡不着,百无聊赖,深感孤寂。
回到县衙,便一头扎进文案房,埋头于各种文案和案卷之中。
古人之所以有学问,估计也是因为娱乐太少,只能读书消遣!
包拯仔细查阅着税收账目,翻阅过往案卷,试图从中找出一些纰漏。
虽然心里很清楚,账目和案卷几乎不可能有破绽。
当官的绝不会愚蠢到连账本都出错,留下明显的把柄。
然而,包拯并不是真的想从这些文案中找出什么破绽,只是想通过这些税收账目,更多地了解大宋朝的税收情况,以及通过这些案卷,熟悉大宋律法,熟悉一下其他官员如何判决各种案件的。
毕竟包拯前世是一名律师,对案件天生就感兴趣。
古代的律法和后世的律法存在着很大的差距,几乎可以说是大相径庭。
就比如在古代律法中,关于杀人罪的规定非常简单——杀人者死!
法律并不区分你是有意还是无意,是主动还是防卫。
甚至还有一些更为离谱的规定,子不可告父,民不可告官。
这些规定遵循的是儒家的礼法思想,强调三纲五常,君君臣臣,父父子子。
包拯却是被雷到,心想以后若是可以的话,一定要把这些毫无人性的法律给废了。
不知不觉中,时间已经到了深夜。
月色透过窗户洒进房间,格外安静和凄美,听不到一丝一毫的声响。
就在这时,一道温柔的声音打破了宁静。
“太爷,时候不早了,您还是早点歇息吧,别累坏了身子。”
包拯循声看去,只见月色中,一道苗条而朦胧的倩影矗立于月光下,显得格外迷人。
包拯有些诧异:“这么晚了,你怎么还不歇息?”
婉儿柔声道:“婉儿还等着伺候太爷安寝,太爷都没歇息,婉儿怎能先歇息?”
包拯脸色不由一变,暗暗“啊”了一声,没想到包兴竟安排婉儿来伺候自己的起居。
说实话,虽然婉儿长得也不错,温柔乖巧,挺讨人喜欢的,但包拯对她并没有什么歪心思。
只是单纯地让她留在身边做个丫鬟,没有别的意思。
没想到,包兴竟会自作主张。
“让你伺候我的起居,是包管家的意思?”包拯直接问道。
“不,是婉儿自己的意思,是民女主动要伺候太爷。”
听着她笃定的回答,包拯越觉离谱至极,不知道该说什么了。
估计一定是包兴自作主张,逼迫她来伺候自己。
这个包兴,非得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。
才有了点地位,就开始欺负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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