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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凛有合作要谈,命常助理帮林知音搬东西。
林知音心里还有些小期待。
从今天起,她就能跟男神共住一个屋檐下,这是她以前做梦都没敢想的事。
她原以为沈凛会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,住在半山别墅,万万没想到他家就在离沈氏集团不远的高层住宅。
沈凛的住所是一套面积约三百平的复式公寓,极简装修,若不是里面还残留着沈凛身上的青草香味,林知音都要误以为这是一套样板间。
“沈总为了工作方便,才常居这套房子。”常助理用陈述句的语气说。
林知音露出果不其然的表情。
“你住一楼有阳台那个房间。”常助理看了眼手表,“时间不早了,你先收拾东西,沈总说让你今天带薪休假一天。二楼是沈总的私人区域,除非打扫,其余时间不要上去。”
林知音轻轻点头,但还是问了为什么。
常助理帮她把大件的行李箱搬到房间里,临走前才回答:“沈总不喜欢被打扰。”
林知音心想,这两天她对沈凛做了那么多出格的事,算不算打扰他?
一楼的佣人房比她租住的一房一厅都要大,房间里还有专门的洗浴室。
她将东西收拾好后,就去厨房煮了碗鸡蛋面吃。
吃完面,又将一楼公共区域打扫干净。
忙活完,也才下午三点钟,她想着时间还早,坐地铁去花卉世界逛了一圈,没想到收获满满,捡漏了好几把花束,特价只要九块九。
回到公寓,林知音将花束重新修剪,放置在花瓶里。
她从常助理口中得知,沈凛今晚没有应酬。
大概率是要回来吃饭。
她不知道他的喜好,炒了几样自已的拿手菜。
沈凛回家时,一进门就闻到了扑鼻而来的饭菜香味。
他看着在厨房忙碌的身影,倒觉得冰冷的房子,多了几分温度。
林知音煮好饭菜见到沈凛时,他刚从楼上下来,身上穿了一套棉质黑色休闲服,简单的衣服,穿在他身上,却显得贵气十足。
她在心里暗暗感叹,沈凛就是天生的衣架子,披块抹布都好看。
“沈总,您来的正好,坐下吃饭吧。”林知音赶紧收回目光,生怕多看两眼会被沈凛发现自已的小心思,她将热水烫过的碗筷放在沈凛面前,紧接着又坐在了他旁侧,拿起公筷夹了一块小酥肉放在沈凛的碗里,说道:“我只会做简单的家常菜,您尝尝,看看合不合胃口。”
沈凛拿过热毛巾擦了擦手,夹起小酥肉尝了一口。
外酥里嫩,不咸不淡。
他没回应她,但她从他继续夹菜吃饭的行为上看得出,她做的饭菜算符合他胃口。
林知音坐在旁侧,一边吃饭一边偷瞄他,感觉彼此之间的气氛很微妙,像是……
相恋多年的老夫老妻。
她心里正美滋滋的时候,沈凛手中的筷子掉落在地,整个人无力的靠在椅背上,脸色铁青,呼吸不畅。
林知音吓了一跳,忙问:“沈总,您怎么啦……”
沈凛唇色苍白,黑眸瞥见餐桌上摆放的花瓶,刚抬手想指就晕了过去。
林知音吓得大脑混乱,颤抖着手拿出手机:“喂120吗?我这里有人晕过去了。”
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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