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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3章神之血
歌利亚是一座相当有历史的城市,这里工业发达,充满勃勃生机,同样的这里也积累着数百年来残存的陈旧。
东区是工厂区与贫民区的主要集中地带,这里许多地方都还在沿用几十年前甚至上百年前的老建筑。
大街上一眼就能看到陈旧与朽败景象,一旦进入小巷,那种浓郁的发霉味道更是令人难以忍受。
这里的一个小混混在喝醉酒后到处跟人说他遇到了不死人,他亲眼看到那人跟人打架,被生生捅了十几刀还跟没事人一样爬起来。
法比安认为这小子纯粹是喝蒙了,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居然还真有傻子相信这个混混的话,想要找到这个不死人。
找人?
法比安很在行。
他天生就拥有远比常人更加敏锐的五感,嗅觉、听觉、味觉还有洞察力都并非常人所能够企及。
鼻子比狗还要灵。
而且。
他脑子转得飞快,聪明到能令他看不起所有人,除了房东,任何事物之间只要有线索关联,他就一定能顺藤摸瓜追根溯源。
直达真相。
有时候。
这种推理能力之强甚至超越逻辑推理的程度,法比安称这是他与生俱来的超强直觉,不足为奇。
所以。
在别人看来,他就是个怪胎。
夜里。
寒风穿过昏暗的小巷,法比安紧了紧身上的大衣,晚上的风还是有些冷,但为了交房租他只能抓紧时间搞定这件事。
微弱的月光洒落,法比安抬头看了眼月亮,就像个被切了一块的蛋糕,切口平整到无可挑剔。
针对此事他在年幼时不止一次寻求过答案,但没人能给他解释,他只知道两百年前的月球一定是完整无缺。
两百年前的书籍中都曾描写过月球有满月,可惜自打那以后满月就成为了一个传说,鬼知道是怎么回事。
总不可能是被人砍掉的吧。
兜兜转转。
法比安停下了脚步,借助微弱的月光依稀能看到小巷地面上的凝固的血迹,血迹洒落在乌黑的砖石地面上,很难看出。
“是这里了吧。”
他见到了委托人,也去找到了那个声称看到不死人的混混,从而得知了这个地点,至少可以确定这里真的发生过斗殴。
根据混混的描述可以确定那是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男性,身高一米七,略显消瘦,要么是刚来的外地人,要么是来此寻欢作乐的熟客。
所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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