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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死吧。
都去死吧!
脑海里只剩一个念头,没有恐惧和犹豫,全是愤怒的杀意。
锋利的那端对准脖颈,众目睽睽之下,酒瓶朝着施皓插了下去,结果在只剩两厘米的地方,被身后扑过来的郑解元阻止了。
紧紧握住我的胳膊,将我从施皓身上拖走,郑解元的声音听起来很远,很不真切。
“松开!松开桑念!”过了许久,才渐渐听懂他在喊什么。
半个酒瓶从手指间跌落,警察这时冲了进来。
被按在地上,反铐住双手,押进警车。那一个晚上,我和郑解元是在警局度过的。
为了这件事,桑正白亲自出马去找了施老爷子。两个人做了一番谈判,具体不知道怎么谈的,但第二天一早我和郑解元就都被放了。没多久,施皓也被送到了国外。
对外,只说施皓挑衅,我为了维护郑解元才冲动动手。但只有我知道,不是。就像被戳到痛处变成疯狗的施皓,我也是因为被戳到了不能碰触的溃烂伤口,剧痛之下发了狂。
“好了,你回去吧。”
吊唁仪式一结束,桑正白便迫不及待地赶我走。好像我再多呆一分钟,就会有人不识相地上前让他介绍下我这个儿子。
从礼堂大步离开,往停车场的路上就松开了领带。
唐必安在打瞌睡,被我突然拍窗的动静惊醒,抚着胸口开了车锁。
“这么快啊?现在要去哪里?酒店吗?”
“回去。”我在后排落座,将领带丢到一旁,又解开了两粒扣子,这才觉得呼吸顺畅了点。
“啊?哦……好。”唐必安不住透过后视镜观察我的表情,小心翼翼生怕触怒我的样子讨嫌又烦人。
一脚踹上椅背,我冷冷道:“看前面,给我好好开车。”
唐必安赶忙移开视线,之后一路都不敢再跟我说话。
目送唐必安的车消失在转角,我没有上楼,而是直接拉开了车库里一辆红色跑车的车门,驾驶它再次上了路。
穿过繁荣的市中心,在江的另一边有片低矮的城中村。因为住着这个城市的贫穷之人,环境又十分脏乱差,被人称为虹市的“贫民窟”。
这片破旧的棚户区,住着三教九流,藏着蛇虫鼠蚁。它就像是这座城市的牛皮癣,铲不掉,治不好,便只能放任自流,随它野蛮生长。
这就是纪晨风从小长大的地方。
将车停在长阶下,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烟的荒凉路边。
可能会被小偷砸玻璃,但我并不在乎。
插着口袋,一级一级往上走,直到走到阶梯的尽头。狭窄的过道上堆满了杂物,靠阶梯的那间屋算是一排房门前最干净的了,只摆放着一张简易的小方桌,上头倒扣着两把更小的板凳。
刀与砧板的碰撞声从单薄的门板里泄露出来,虽然才五点,但屋子的主人已经开始准备晚餐了。
没有门铃,只能忍着恶心敲了敲看起来并不怎么干净的门板。
“谁啊?”
蓝色的铁门吱丫着从里面被推开,严善华手上戴着袖套,身上穿着围裙,从门里探出头。
见到我,她不敢置信般睁了睁眼。
“小念……”
“信呢?”我开门见山。
她反应过来,马上转身进了屋:“哦,哦哦。等等,我找给你。”
迈进昏暗的室内,一进门,右手边就是狭小到只能容一人转身的厨房,左手边是对称的,狭小到只能容一人使用的浴室。再往里,是拥挤又逼仄,铺着榻榻米的客厅兼餐厅。
没有多余的地方摆放椅子,地上只有一张小小的矮桌。客厅中央的位置装了两片帘子,靠阳台的一块地方叠放着枕头和被子,似乎帘子一拉,就能再兼具卧室的功能。沿着客厅往里还有一扇门,应该是另一间卧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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