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但长剑在骑士的舞台上却一直非常活跃。
一个是它方便携带,到哪都能带着。
一个是它象征了身份。
剑上用的铁多,而且必须用好铁。
工艺也更复杂,更加的昂贵。
是贵族武器。
最重要的是,只有剑士和弓手,能和会魔法的人打一打。
剑士在对付那些巫师时,可以持盾。
同时,如果练到一定程度,并有一把足够好的剑。
是能把魔法挡住,甚至挑回去、反射回去。
当然,若说纯粹对付巫师,匕首更好用,因为它更快。
在能释放出剑气时,剑往往就是最强的武器了。
它能释放出各种各样的剑气,也更加灵活,更加均衡。
相比来说,用长枪虽然也能释放出‘剑’气,但身法受限制。
而且不方便携带。
有时候,前一秒你可能还与人笑着聊天,下一秒就得拔剑杀人了。
剑能随身带着,可没有人能去哪都背着枪。
自从自己十二岁那年,男爵将这柄剑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了自己后,自己就爱不释手,到哪都带着了。
打猎也带着虽然用不上。
罗兰隐隐感觉,自己马上就要突破了嗯,应该是要成为一名正式剑士骑士了?
但自己其实更喜欢魔法的。
对了,自己是跟着霍尔男爵出来打猎的。
有几条猎狗在猎物的时候,跑远了。
自己过来寻找,却走丢了。
可这里好像不是瓦莱里亚的山林呀。
林子里突然传来了一阵脚踩断树枝的声音,似乎有一群人正在靠近这里。
‘太好了!
终于找过来了。
’
罗兰急忙迎了过去。
对面的人也在往这边走。
当罗兰看到那群走出林子的人时,瞳孔不由猛然一缩。
是强盗!
不,不对是捕奴团!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,诸天之上第一仙。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