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林风家是有些产业,也在白鹿书院读书,可是他始终是凡人。
陆同风不一样啊,他是修士!
在凡人中,修士都是宛如神仙一般的存在。
虽然现在陆同风依旧穿着岳铃铛给他缝制的那件的棉袄,可是在这帮人眼中,这身破棉袄可比林风身上的锦缎华服要鲜亮的多。
林风看着这些人围绕着陆同风大拍马屁,恨的是牙根痒痒。
可是下一刻,另一个暴击接踵而至。
旁边的翠翠有些羡慕的道:“铃铛,你可真是有福之人。”
岳铃铛道:“我哪有什么福啊。”
“怎么能没有啊,小疯子是身份高贵,神通广大的修士,你以后可好好与小疯子过日子啊。”
“啊……翠翠,你又胡说……我和风哥……没什么的。”
岳铃铛的脸蛋泛起了一抹酡红,神态忸怩。
翠翠道:“铃铛,咱们都长大了,何必害羞啊,你若不喜欢小疯子,那我可就不客气啦!”
“别别别……”
岳铃铛赶紧道:“翠翠,你别胡闹……”
翠翠咯咯一笑,道:“看吧,舍不得吧。
不和你开玩笑啦!
铃铛,你和我说说,这段时间你和小疯子生活在一起,他有没有欺负你?若让你受了委屈,我才不管他是不是什么修士呢,我照样拧他的耳朵!”
第120章林风吃醋
岳铃铛红着脸,道:“没有,风哥对我很好。
没欺负过我……”
一旁的林风看着脸蛋通红的岳铃铛,心中在滴血啊。
他从小就喜欢岳铃铛。
本想着等岳铃铛十六岁后,就让爷爷找胖婶提亲。
小镇上每个居民都觉得他们是郎才女貌,佳偶天成的一对。
林风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。
没想到自己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姑娘,竟然最终成为了别人的女人。
而这个别人,又是他多年来最讨厌,最看不起的陆同风。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,留下一百零二块钱,然后逃之夭夭。什么?这个男人,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?一场豪赌,她被作为赌注,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。慕迟曜是这...
穿越加重生,妥妥主角命?篆刻师之道,纳天地于方寸,制道纹于掌间!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,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?...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