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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老板娘拽在半空,手脚挣扎,活生生就像是从水里钓上来的王八。
“岁贡,岁贡,娘娘要岁贡我给了也就罢了,那边几家军屯的孝敬也没少,遇到了麻烦却也没见谁来帮我,一年到头赚不到几个钱,还要养一帮蠢材,这买卖还怎么做呢。”
正说着话呢,大门外就听到车马声:“店家,快些准备吃的来。”
听到生意上门,老板娘顿时一改脸色,满面春光的迎出去:“来了,几位赶紧店里坐,刚杀的羊肉,羊肉汤片再给您来一笼流油的包子,保证几位客官吃得尽兴。”
客人们陆陆续续的走进店里,不一会客栈里面就开始热闹了起来。
这野外的客栈,白天生意未必好,可到了晚上,客人却是一波接着一波的从外面走进来。
生意反而比白天要好的多。
只因为这地方是十字路口,上通汝州、东连禹州、咽喉要道的地方,过往的商客白天要赶路,就算是看到客栈也不会停下耽搁了时间。
可到了晚上看到客栈自然是要住下来,吃点热乎的饭菜,好好休息一阵。
也就是这一会工夫,门外又走进来两个人。
“店家!”
老板娘回头一瞧,顿时两眼放光,面前来人,左边青年面貌清秀,一身锦衣,右边的男子人高马大,精壮的有力。
立刻给伙计使了个眼色,伙计见状笑盈盈的走上去:“两位客官,里面请。”
第270章山野客栈
说着目光一扫,却没看到两人身上有什么行李,便是笑问道:“两位客官,是打尖住店?”
“稍作休息,待会就走。”
肖染和鲁成坐下来,鲁成目光好奇的看着这家客栈,他以前跟着唱戏,偶尔也会下乡,可这般古色古香的客栈,他还是第一次住进来。
伙计闻言点着头,拿来碗筷放在桌上:“咱这儿有上等的高粱酒、今天刚刚杀的羊,待会给客官两碗羊肉片汤,保证吃的全身暖和。”
鲁成闻言还未开口,却见肖染摆了摆手:“不用,两碗尼姑面就是了。”
说着,肖染将伙计递来的筷子拿起来,重新插进筷篓里面,像是变戏法一样从袖子里面取出两双筷子。
见状,伙计一怔,朝着肖染点了点头:“哦,行,马上就来。”
随即转身朝着厨房喊道:“两碗尼姑面。”
只待伙计离去,鲁成才拿起肖染给的筷子,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:“这样是不是不太礼貌啊?”
现实里,你当着服务员的面,自己拿出携带的餐具,那叫讲卫生。
可在这里……
鲁成担心人家误会了,觉得他们是嫌脏。
说到底,其实还是鲁成这个人太实在了些,这要是在村里,断然不会有人当着别人家面,自己自备筷子的。
“大哥,这叫一招仙,本身就是出门在外的规矩。”
肖染开口解释道。
“一招仙??”
鲁成满脸困惑的抬头看向肖染,不明白是什么意思。
“出门在外,路遇野店,自是有这样的规矩,自己的筷子,是一招仙,筷篓里面的筷子,叫食通天。”
肖染耐心解释道。
除了筷子,米肉、羊肉、白肉不吃,一碗尼姑面最好不过,也就是所谓的素面。
只因为这野店和寻常的客栈不同,更非是生意下处,若是稀里糊涂的进来,不懂得规矩,那么这顿饭吃完了,也怕是就是最后一顿饭了。
这些江湖规矩,其实一直在民国时都有保留,直至后来解放了,才淡出了人们的印象。
也就是一些杂谈术记里面还有记录。
“哦,这样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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