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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比谢千凝那个老女人强上一百倍,有眼睛的人都会喜欢她、选择她,为什么偏偏封启泽怎么优秀的男人却弃她而选那个老女人呢?
一定是她还不够努力,她必须要加把劲才行。
宁妍看到谢明珊这个样子,忽然觉得她像是一个疯子,一个为钱和名誉而失去理智的疯子。
都是她的错,她真的错了,她不该从小就灌输女儿钱是万能的这样的思想,她真的错了。
可是错已经造成,她还能怎么办呢?
“妈,我已经知道封启泽和谢千凝住在哪里了,我现在就去找他们,对,现在就去,我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。”谢明珊有点失狂,从柜子里拿出漂亮的衣服,选了一下,然后换上,再化了一个美丽的妆,拿着手提包就出门。
“明珊,别去了。”宁妍拉住她,不让她去自找没趣。
她可以很肯定,封启泽是不可能会选择她的女儿。
“妈,你别拉我啊,我必须得去,不然就没机会了。你放心,我一定会把封启泽这个金龟婿给你钓回来。”
“明珊,你清醒一点吧,封启泽是不可能会喜欢你的,他喜欢的是千凝,你明白吗?”
“妈,你怎么可以帮谢千凝说话?我不管,我现在就要去找封启泽,你放手。”谢明珊情绪非常激动,活像是一个疯子,已经失去了理智。
宁妍拉不出,只好跟着跑出去,可是没能跟上,人已经上了计程车走了,没办法,她只好也拦住一辆车子,跟在后面。
她的女儿就快要疯了,她不能不跟着。
但谢明珊很清楚,自己没有疯,她只是不甘心,不甘心就怎么失败了。从小到大,她各方面都赢过谢千凝,连温少华都能成功的抢走,她就不信抢不走封启泽。
封启泽一早就出去办事,所以谢千凝一个人在家里,此时正在欣赏刚送来的婚纱。
“哇,这是我见过最美的婚纱,好漂亮啊!”
单单只是拿在手上,那种丝滑轻妙的感觉就很棒了,更别说是穿在身上。她终于有属于自己的婚纱了。
“哇,这也是我见过最美的婚纱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
“要是能穿上一次,死也值得了。”
“呸呸呸,说什么鬼话。这是太太的婚纱,要穿是也太太穿。太太,不如您就穿起来让我们看看,好不好?”
“太太,穿起来让我们看看嘛!”
几个女仆全都围过来看婚纱,看得直傻眼,每个人都喜欢至极,但却感觉这是奢望。
周婶很严肃,于是提醒她们,“你们干什么呢?还不赶紧去干活。”。
谢千凝知道周婶一向严肃,但并不在意,友善的说道:“周婶,没关系的,今天先生不在,大家可以偷点小懒,我不会告诉他的。做人不要太严肃,不然会错过很多美好的东西。你们快来帮我穿婚纱,我一个人怕搞不定,走。”
“嘻嘻——”
几个女仆嘻嘻一笑,立刻跟着谢千凝上楼去,不理周婶。从洪诗娜绑走她们那件事之后,她们已经很了解先生、太太的为人,先生虽然严肃了点,但是有太太治着,太太是个很随和的人,平日里把她们当朋友,所以慢慢的她们也没什么好怕的了。
周婶无奈的摇摇头,没说什么。太太都发话了,她还能说什么?
这时,大铁门的门铃响了。周婶想了想,觉得没事干,于是就走出去,看看是谁来了。
如果是先生回来,一般不会按门铃,所以来的人不是先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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