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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正是情窦初开的时候,遇到英雄救美的楼吟霄,楼吟霄又长的那么英俊帅气,还那么有钱,她对楼吟霄一见钟情,一点都不奇怪!
她不知道是因为紧张,还是因为什么,脸色涨的有些发红,心脏砰砰直跳。
她刚想用这个说法,搪塞叶枢。
叶枢忽然问:“小夭,你不能搬去和叔叔一起住,是不是因为楼家那位少主,楼吟霄?如果是的话,你不用担心,叔叔去和他谈。”
虽然楼家很厉害,楼吟霄更厉害,但他叶枢也不是吃素的。
最重要的是,为了小夭,他愿意拼的倾家荡产,鱼死网破,而楼吟霄却不会。
“不!不是,”叶桃夭下意识否决,愣了一下,又改口:“也……也算是吧……我……我很……很……很喜欢他……”
她低下头,声音越来越小,脸红的几乎滴出血来。
叶阑起一直在看着她,那一瞬,他忽然觉得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。
有点酸,有点涩,还有点闷,有点苦,总之,非常的不舒服。
叶枢怔住。
过了一会儿,他才缓缓说:“小夭,据我所知,你和楼吟霄认识时间并不长。”
“是的,”叶桃夭轻声说:“前段时间,奶奶派人劫持了我,把我送到了一个老男人床上去,是楼吟霄救了我,他、他对我很好……”
叶桃夭顿了一瞬,艰难的说:“那时候,我真的很难,很难很难,每天睁开眼,就担心哥哥会不会离开我,就害怕凑不出哥哥的医药费,还要时时刻刻提防奶奶的阴谋算计,还要承受数不清的白眼冷眼和流言蜚语……如果不是遇到了楼吟霄……”
叶桃夭苦笑,抬眼看叶枢,“如果不是遇到了楼吟霄,您今天能不能见到活着的我,还不一定,楼吟霄他救了我,他是我的救命恩人,我最艰难的日子,是他撑着我走过来的,他对我真的很重要。”
此时此刻,对着叶枢说出这番话,叶桃夭才知道,原来不知不觉间,楼吟霄在她心目中,已经占据了这样重要的位置。
以前,曾在书上见过,爱情,分为两种,一种是一见钟情,一种是日久生情。
她被她奶奶陷害那晚,楼吟霄如天神骤降,出现在她眼前,救她于水火。
他英俊帅气,俊美绝伦,高贵优雅,气场强大,符合小女生对未来丈夫的所有幻想,也符合一见钟情的所有条件。
再后来,她与楼吟霄住到了一起。
白天一起吃饭散步工作玩耍,晚上住在同一个房间,同床共枕。
所有这些,又符合了日久生情。
先有一见钟情,又有日久生情,叶桃夭此刻再也不能欺骗自己。
以前面对楼吟霄时的那些脸红心跳,不是因为什么紧张害怕,也不是因为什么被美色所迷。
原因只有一个,那就是因为,她喜欢了、心动了,她……爱上楼吟霄了。
她,竟然爱上楼吟霄了。
而他,却不会爱上她。
对他来说,她只是他的助理,只是与他签订了契约的下属、仆人、甚至是……奴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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