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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懂安晴为什么找我,但我还是义无反顾的答应了。
我放下了正在连载的小说,并写了一篇“作品相关”给我的读者道歉,作为一名作者而言,最悲催的便是“太监”一本书,但是我必须离开,必须去寻找事情的真相。
三日后的早晨,我起身收拾行囊,其实我也不用带什么东西,最重要的,是带上我的青铜手镯,还有摸金校尉的摸金符。
上午九点,我和大志到达指定集合地点。
安晴的公司确实有实力,这次行动一共二十多人,分别乘坐七辆车,都是全新的福特猛禽,安晴和偷我笔记本的“五哥”坐在第一辆车里,我和大志坐第二辆车,开车的是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,他让我们叫他小磊。
沈阳离长白山并不是很远,当天晚饭十分,我们到达一个叫松林的村子落脚,这里离我的家乡还有三十多公里的山路。
一夜无话……
次日吃过早饭,队伍继续出发。
而后的路越来越难走,还好汽车的性能强,中午时分,我们到达了我十多年没有涉足过的家乡,放眼望去,这里已然成了荒村,土坯房东倒西歪,显然早已无人居住。
车队并未停留,沿着山路继续行驶,直到夕阳西下时,汽车再也无法向前,全体人员下车,开始安营扎寨。
这个地区,已经算是长白山脉的分支,再往前就只能靠步行了。
安晴准备的非常充分,所有人换上统一的冲锋衣,每人一个背包,配备齐全的户外用品、食品,甚至每人还有一把锋利的开山短刀。
夜幕降临,营地除了篝火外,还亮起了许多我从未见过的汽油灯,照的营地灯火通明,一部分人竟然还考起了肉,他们竟然还带了啤酒,熙熙攘攘,好似正在BBQ的驴友俱乐部。
我和大志都是爽朗性格,尤其是大志,没用多久就和安晴的队伍打成一片,毕竟大多数都是年轻人,有酒有肉,话题自然而生。
安晴的人都很有规矩,扯淡归扯淡,一旦问起他们公司的事情,所有人都闭口不言,尤其那个偷我笔记本的五哥,这家伙好似抑郁症一样,无论我们如何搭话,他就是不闻不问。
“来哥几个,到我的地盘了,必须干一个。”
大志喝的满脸通红,吵吵嚷嚷的一直张罗着喝酒,看似满脸欢笑,其实只有我知道,来到这久违的故乡的大山,我二人根本就开心不起来。
正喝着,突然挂起一阵夜风,紧接着一道闪电划过,雷声随即而至。
山雨说下就下,片刻间林中响起了密集的雨打树叶声。
人们一哄而散,各自收拾东西钻进帐篷里避雨去了。
我和大志也进了帐篷,大志阴着脸躺在了睡袋上,扭头背对着我,显然不想说话!我看了看表,晚上九点半,想着明天还要爬山涉水,也就和衣而卧。
雨越下越大,打在帐篷上啪啪作响,即便这样,我也渐渐入梦……
……
也不知过去了多久,我突然被一阵急促的嘈杂惊醒,还没等我爬起上半身,就听见外面有人大喊:“有情况,大家快起来。”
大志很机敏,立刻掀开帐篷门,弯腰就冲了出去。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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