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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此人本可直接将那尸体就地处理,却偏偏大费周章将其扒光衣服公然吊在衙门府,弄得这采花贼不能人道一事尽人皆知,不过是想多多少少能挽回那些个被这采花贼所害女子的名节……如此义士,这案子若追究下去,恐怕难免会为其带来麻烦。”
众人认同地点了点头。
“想不到你这普普通通的小二竟也有如此思虑,实属难得。”那相貌俊美的男子微微一笑,眸光深邃:“不过不知除了这个案子,乌邑县是否还有其他异常?”
“不错,”沉浸在采花贼一案中的众人经他提醒,立刻反应过来,“比如,有没有什么稀罕玩意儿流进乌邑县?或者有没有见过什么装束奇怪,行事诡异的人?”
“这个,小的就不知道了。”店小二挠了挠头,“这得找何府的人打听,流经乌邑县的稀罕玩意儿肯定都是要从何老爷手头过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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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何府?”
那店小二见这几人纷纷将目光投了过来,仔细地解释道:“几位爷有所不知,这何玄令何老爷可是咱乌邑县最有钱的主,早年靠贩盐发家,为人慷慨,人脉广布,就连知县老爷见了他都得礼让三分。”
“这何老爷平生痴迷于各种珍贵玩物,在乌邑县,但凡想找他办事或说情,大多会搜罗些稀罕玩意儿以示诚意。”
那为首之人心下一动,忙打听道:“我等正欲前去拜访,敢问这何府所在何处?”
小二回道:“出了醉霄楼,沿着通衢大道一路往南,约莫百十步,上书“何府”便是。”
男人闻言有了主意,遂打发了店小二,取下斗笠和那俊美异常的男子低声交谈起来,其余几人面色肃然,团坐在侧。那店小二走出老远后,掏出怀里碎银掂了掂,得意一笑,转身便上了二楼看台处的雅座。
整个醉霄楼,此处视野最阔,一楼大厅的情境尽收眼底,这会儿,那紫檀雕纹屏背椅上正懒懒地仰着个人,小二轻手轻脚地走了过去,恭敬道:
“少爷,事儿已经按您吩咐地办好了。”
那人披着一袭狐白裘,乌发用碧绿簪高高束起,眉眼慵懒中透着贵气,算不上有多俊美,却偏偏让人见之难忘。
此人,正是来到这个世界已有大半月的何修。
说来也巧,他这回寄宿的身体原名也叫何修,为富商何玄令唯一的嫡子,生活上更是锦衣玉食、穷奢极侈,待遇绝对不输上辈子的沈莫。何修本该十分满足,可待他使用灵力读取了原主记忆之后,那心里头顿时跟爬满了虱子似的,既恶心又惊悸,说不出的难堪滋味儿。
任谁发现自己一夕之间变成个禽兽不如的“强奸犯”,恐怕都不好受。而这何玄令之子,正是乌邑县人人得而诛之的采花贼!
因轻功了得,又善通药理,这个样貌堂堂的富家子弟一年来迷晕良家女子共一十八人,毁其容,扒其衣,昭示于众,无一次失手。
整个案子呢,说白了,其实就是个神经病的犯罪史,作案动机也是令人唏嘘不已。
原主小时候倒也可怜,他的嫡母曾氏是何玄令贩盐发家之前便娶过门的糟糠之妻,有轻微的神经衰弱,不刺激就没事,不过模样身段那都没得挑。
夫妻两人原本十分恩爱,可嫡子十岁生辰过后那曾氏的身体便没从前那么好了,加上何玄令贩盐发了家,身价不比往日,自然而然动了纳妾的心思。
那曾氏也是个可怜人,白日温顺地帮衬着安排纳妾事宜,夜里却是以泪洗面,其后还小产了一次,神经衰弱变得严重起来,何玄令见其状如疯癫,美貌不再,日益嫌恶起来。其后更是将其拘于后院,恐家丑外扬。
年幼记事的嫡子将这一切看在眼里,却无能为力,只能时不时偷偷溜去看望母亲,与其说说话。可曾氏那会儿心智有障,时好时坏,正常的时候就抱抱亲亲他,温柔和蔼,等发起疯来就把他看成那几房新妾,掐挠抓咬,口吐恶言,清醒了复又抱着伤痕累累的嫡子大哭。
长久下来,原主对其父亲及其后院那些个娇妾们自然恨上了,心疼母亲之余又自学了药理和防身之术,曾氏的命被他续了几年,可惜去年冬天的时候还是没熬过去,死了。
何玄令对她的那些感情早就被她的疯癫消磨殆尽,看都没过来看一眼,就直接发丧了,那些个新妾们更是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,在哀痛丧母的嫡子面前晃来晃去。
于是,好端端一个孝子就这么被逼得黑化了。
他先是药得父亲不能人道,又使毒将府里新妾弄得面容溃烂。也该是何玄令命定,这么些个娇妾几年来竟无一人留个一儿半女,何玄令虽疑嫡子所为,却知是自己薄情在先,也不得不装作不知以维持何府父子明面上和谐。
如果就这么小心地伺候着,原主冲天的怨愤不定也就慢慢消了,可偏偏这何玄令在乌邑县地位不一般,那些个来找他办事的就动起了歪脑筋,自作聪明地让自己女儿使了一出“美人计。”
那美人也是个有心计的,哪儿看得上何玄令这老头子,竟半夜偷摸进了嫡子“何修”的房。
那混乱的一夜使得原主彻底扭曲了,恨意的矛头瞬间指向了乌邑县所有女子,将年轻貌美的女人个个视作毒蝎。他作案的本意只是毁了这些个“害人的狐狸精”的容貌以泄愤,却被误认为是采花贼,倒也遂了他的意,他倒要看看这些个女人名誉尽毁后如何去勾引男人!
后来……也就是半月前,就在这采花贼即将得手一十九人的那个圆月之夜,何修穿了过来。
他恢复意识的时候手里正握着锋利是匕首,眼前是一具几乎一丝不挂的女体,他脑子当场就懵了,低头看了看自己装束诡异的夜行衣,还以为传到了奸杀案现场。
何修哆嗦着爪子去探了探女子的鼻息,感觉有气儿,顿时松了口气。
直觉此地不宜久留,于是收了匕首从女子闺房一侧敞开的窗户跃了出去,可能原主身体的本能还在,他腾空的时候感觉身体很轻,似乎体内有股气撑着。
总之速度很快、姿势很帅,除了落地的时候发生了小意外,一个没稳住摔了个狗吃屎,引发的动静还差点引起敲梆更夫的注意,其他环节简直给满分。
事实证明,采花贼一职任重而道远,确实不大适合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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