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莫斯雷马萨道:“这也是我一直贸然唐王朝正面开战的原因,我的最初计划是夺取拜占庭。拜占庭继承了罗马的文化,又有强大的经济根基,吞了拜占庭,我们的经济文化将得到提升。那时候,才是真正与唐王朝对决的最佳时机。只是裴旻看破了这点,提醒了拜占庭,并与他们达成了同盟,坏了我原定计划。”
他顿了顿,说道:“现在吐蕃牵制了裴旻的大部分兵马,正是我们的机会。一次失利,算不得什么。这一次我亲自出战,一并去会会那个唐王朝的西庇阿。”
“是!”阿布·穆斯里姆对于莫斯雷马萨有着满目的崇拜,激昂的应道。
卡赫塔巴却切齿道:“属下愿为狮王打头阵,势必砍下封常清的脑袋,洗刷耻辱。”
*************
乌仗那国。
作为一个连军队都没有的国家,只有五百不到的护卫维护治安的小国。
自莫斯雷马萨驻兵白沙瓦之后,国王那连耶齐就寝食难安。
十万大军,一人一个屁都能将乌仗那国给蹦了。
直到裴旻的抵达,那连耶齐才略感安心。
对于救世主一样的裴旻,自是恭敬非常,甚至有心将自己的王宫让出来给裴旻主。
裴旻从军多年,向来吃得了苦,也不愿犯这忌讳,并未应诺。
只是盛情难却,在乌仗那等待赴宴。
乌仗那城外!
裴旻迎接了刚刚取胜的封常清。
“裴帅!”封常清大喜的上前拜见。
在他身后有一位年轻的将领,身高七尺,高大魁梧,一看既知勇武有力,跟着一并道:“见过裴帅!”
裴旻多看了两眼,笑道:“常清,这位将军谁?很是不凡那!”
封常清立刻道:“是安西别将,末将见他神勇非常,特地召入帐前听用。千里,给裴帅自我介绍一下。”
叫千里的魁梧汉子,上前道:“末将程千里,原京兆万年人,见过裴帅。”
程千里!
裴旻不记得他的具体事迹,但记忆中却有这么一号人,能出现于他印象记忆里的人物,都不是易于之辈。
裴旻拉着封常清入城,跟封常清聊起之前的战事。
封常清细说经过,语气有些低沉。
喀布尔河的地理位置毋庸置疑,属于兵家必争之地。
第一仗与此处展开,也是理所当然之事。
裴旻也特地送到黑火药,助封常清打赢这一战。
封常清的原定计划是佯装失败,将敌人诱来河这边,然后炸毁唐桥,全歼过河之敌。
但是这一交战,封常清就发现自己根本用不着败退诱敌。
他麾下的安西兵,论及战斗力,要逊色阿拉伯一筹。
这主动撤退诱敌与被压迫的不住后退,情况一样,意义截然不同。
裴旻也听出了原因,宽慰道:“安西军整改不足两年,略有不敌,不必放在心上。嗣业、翼德、虎臣都给我带来了,有他们在,何惧阿拉伯的精锐?再说,在出征之前,我军又多了一位盖世猛将呢!”
这个江湖。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。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。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。但一样是这个江湖,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,才初出茅庐,便淹死在江湖中。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,抱住了一柄刀,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。而主角,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!临了,喊一声小二,上酒...
盛夏不老不死了上千年,看尽了想到想不到的各种热闹。没想到,她却也成了别人眼里的热闹,在一群不靠谱参谋的参谋下,屡战屡败,屡败屡战本闲初心不改,这本立志要写回言情了!...
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?别拦着我,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!...
陆家有两个女儿,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,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。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,脑子不如你妹妹,身材不如你妹妹,运气不如你妹妹,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,有什么资格幸福?陆微言姐姐,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,你男朋友也是我的。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。陆一语凭什么?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?分分钟能找个男人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,留下一百零二块钱,然后逃之夭夭。什么?这个男人,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?一场豪赌,她被作为赌注,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。慕迟曜是这...